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常州凯丽热能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蒸汽锅炉节能改造项目(部分验收,5.7万吨蒸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吨蒸汽锅炉节能改造项目(部分验收,5.7万吨蒸汽)
建设单位:常州凯丽热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兴标南路 27 号
公示内容:文本、附件
公式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