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戚研所大吨位矿用自卸车电动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戚研所大吨位矿用自卸车电动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258号(总部)、常州市戚墅堰区厂工房11区1号(西所);
建设单位: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企业联系电话:13401661527